首頁 |
|
工程價款調整的5種情形
工程價款調整是在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導致原合同價款需要進行變動的情況。這些原因可能包括設計圖紙變更、現場條件變化、施工條件改變、招標清單的錯誤或遺漏、物價變化、計日工、現場簽證等。針對不同的調整原因,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也會有所不同。
1、工程量變化和工程量清單偏差的處理
工程量清單的偏差與設計深度密切相關,鑒于多數工程量清單編制具有專業(yè)性強、項目眾多、內容繁雜等特點,咨詢單位難以保證其編制的工程量清單是準確無誤的。對于中小型建設項目,以施工圖設計為基礎編制的工程量清單一般不會有太大的偏差,招標人或咨詢人可在招標答疑前,征求投標人對工程量清單的質詢或核對意見,對有錯誤的項目在招標答疑時以更正的形式書面改正,對于這類建設項目應采用總價加變更的合同形式,對招標圖紙內的工程量清單偏差一般不予調整。對于施工圖設計相對完善,工程量清單在招標時也經過投標人核對并提出改正意見的建設項目,對于清單偏差應考慮當偏差,超過一定比例后才進行調整。對于設計施工圖不完善的或邊設計邊施工的建設項目,應據實調整。
2、工程變更和工程洽商
建設項目應盡可能地在完善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盡可能地避免工程變更和工程洽商,對于工程變更和工程洽商一般應據實調整。一般情況下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需進行費用調整時,原投標報價中已有綜合單價的執(zhí)行原投標綜合單價,但當變更導致該項目的工程數量發(fā)生變化,且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可進行調整。
3、綜合單價的調整
清單單價是綜合了人工、材料、機械使用費、間接費、利潤和部分風險費用的全費用單價,其費用的調整顯然也要依據其構成來考慮。一般僅對暫估價(項)的綜合單價進行調整,其他單價不進行調整,為避免投標價格偏差或虛報風險費用,建議對鋼材、混凝土實行調值公式進行調整。
4、措施費用的調整
措施費用是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而發(fā)生的用于技術、安全、環(huán)保、生活等方面不構成工程實體的費用,與施工組織設計密切相關,因此更具有競爭性,措施費用一般不予調整。
5、規(guī)范的調整
由于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導致工程量增減,在進行費用調整時,其規(guī)費按其所在專業(yè)工程原投標報價中規(guī)費與分部分項工程比例計取。
暫估材料(設備)價調整時規(guī)費的計取,土建工程按暫估材料價與建設單位認定價的差額乘以土建原投標報價中規(guī)費與分部分項工程合價的比例計取。以人工費為計算基數的工程(如裝飾裝修工程、安裝工程)的規(guī)費不調整。